中新社長沙1月9日電(記者 劉雙雙)剛剛過去的2013年,湖南省會長沙堅持“老虎”、“蒼蠅”一起打,共立案偵查涉嫌職務犯罪案件127件160人,立案查辦涉嫌職務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8人。
  這是記者從9日舉行的長沙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獲悉的最新數據。當天,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分別向大會報告工作。
  會議透露,2013年,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審理刑事案件698件,判處罪犯1407人。依法嚴懲暴力犯罪,審理故意殺人、綁架、黑社會性質組織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人身安全的刑事案件155件,判處罪犯296人,對製造爆炸裝置並實施爆炸致3人死亡的被告人李明華等一批罪行極其嚴重的罪犯依法判處死刑。審理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搶劫、搶奪犯罪案件44件,判處罪犯93人。
  過去一年,長沙市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7174人、不批准逮捕2548人;提起公訴9908人、不起訴791人。
  在推進廉潔長沙建設過程中,長沙市檢察機關2013年共立案偵查涉嫌職務犯罪案件127件160人,其中涉嫌貪污賄賂犯罪案件99件126人,涉嫌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8件34人。立案查辦涉嫌職務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8人,涉嫌貪污受賄10萬元以上、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案件87件。其中,依法立案查辦了湖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李曉希受賄案,湖南華菱置業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方平受賄、挪用公款案等一批涉嫌職務犯罪大要案。(完)  (原標題:2013年長沙160人涉嫌職務犯罪被立案偵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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