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華時報訊(記者孫思婭)因看電影時打電話聲音大,車某與吳某發生口角,後車某糾集王某、李某等人攔截並砸壞吳某朋友的汽車。昨天記者獲悉,王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、李某涉嫌尋釁滋事罪,被公訴至昌平法院。
  據公訴機關指控,2010年12月6日晚6點左右,車某(已判決)在昌平區某商城看電影,因他打電話的聲音太大遭吳先生不滿,雙方發生爭執。之後,車某糾結被告人王某、李某等人在昌平區回龍觀鎮某路口,持鎬把、砍刀將與吳先生同行的朋友的汽車攔截,並砸壞該車的後擋風玻璃等部位。經鑒定,車損價值共計6235元。另外,2013年7月至8月期間,被告人王某與崔某等人,多次到位於昌平區流村鎮某國家開發項目工地門口,以用汽車堵路等方式阻止施工單位的車輛及工人進入現場施工,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。
  公訴機關認為,被告人王某、李某無視法律,任意損壞他人財物,情節嚴重;被告人王某無視法律,聚眾擾亂社會秩序,情節嚴重;應當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、尋釁滋事罪追究被告人王某的刑事責任,以尋釁滋事罪追究被告人李某的刑事責任。  (原標題:為朋友出氣二人怒砸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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